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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门县检察院召开第一届妇女大会
时间:2018-07-16  作者:  新闻来源:胡叶蓓 【字号: | |

为在生活上切实关心检察院女干部,大力支持妇女工作,进一步健全检察院妇女组织,7月16日上午,祁门县人民检察院召开第一届妇女大会,选举产生第一届妇女委员会,会议由党组成员、综合办公室主任汪颐康主持。

汪颐康主任宣读了《祁门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成立妇女委员会的报告》及筹备小组前期工作情况报告,随后通过本次大会选举办法、妇委会候选人名单和监计唱票人员名单,会议选举产生了郭铮、汪兰兰、胡娴慧等三名女同志为该院妇女委员会委员,郭铮同志当选妇委会主任并作了表态发言。

最后,汪颐康主任就如何做好今后的妇委会工作强调要求:一是要坚持围绕中心,在检察事业发展中有新贡献。院妇委会是党组领导下的群众组织,是党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担负着代表妇女利益、维护妇女权益、引领妇女发展的重任。妇委会干部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展工作。要充分发挥妇委会在促进家庭文明中的特殊作用,引导女职工正确处理好家庭与工作的关系。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为更好地投身基层检察事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二是要认真履行职能,在服务妇女工作中有新作为。要贯彻男女平等原则,充分代表和反映女干警、女职工的意愿和要求,帮助协调解决女性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要找准妇女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组织开展灵活多样、丰富多彩、富有特色的检察文化活动,积极组织女职工参加县妇联组织开展的各种活动,积极引导女职工立足岗位,认认真真、兢兢业业做好平凡的本职工作,积极传播新时代女职工的社会正能量。三是要坚持强基固本,在加强自身建设上有新措施。要坚持党建带妇建、妇建服务党建,以提升能力、夯实基础、改进作风为重点,大力推进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妇联组织建设。要与妇委会工作开展好的单位开展交流,学习他们的成功经验和好的做法,建立完善我院妇委会的各项制度,努力实现妇委会工作的规范化、程序化。要加强妇委会干部队伍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和能力建设,努力提高自身素质。要积极探索新形势下联系和服务知识女性的方式方法,不断增强妇委会的吸引力、凝聚力和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