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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门石台两地检察机关联手保护牯牛降保护区生态环境
时间:2018-08-16  作者:  新闻来源:洪声佳 【字号: | |

为推进牯牛降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司法保护,构建跨区域生态资源安全屏障,8月14日,祁门县检察院、石台县检察院跨区域生态检察监督协作机制座谈会及签约仪式在石台县检察院举行。黄山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蒋秋宝、池州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桂建明到会指导。

座谈会上,两地检察机关围绕水土资源、森林资源和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等内容进行充分探讨、交换意见、形成共识,商定建立信息共享机制、联络会商机制、个案协助及通报机制、维护边界稳定及纠纷解决机制和宣传协作机制等五项司法协作机制,以进一步凝聚合力,维系牯牛降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推动两地生态环境综合治理。

签约仪式上,祁门县检察院检察长董应平、石台县检察院检察长叶丰林共同签订了《关于建立牯牛降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检察监督协作机制的意见》。《意见》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理念,就基本原则、主要任务、工作机制等作出了具体规定。

蒋秋宝指出,这次会签跨区域协作机制,是黄山和池州两地检察机关贯彻全省生态检察工作会议的具体举措,行动迅速,意义重大。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担负作为社会公共利益代表的职责使命,共同为牯牛降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提供良好法治保障。要加强协作配合,奋力共创生态检察工作新局面,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办案力度,提升队伍素质,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彰显检察担当,贡献检察力量。

桂建明表示,池州与黄山两地拥有良好的生态环境,两地基层检察机关围绕绿水青山,建立协作机制,共话检察愿景,契合了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希望通过此次会签,围绕大局多谋划、围绕协作建机制、围绕监督聚合力、围绕声誉有担当。以实现“山水一体、目标一致、成效一流”的生态环境保护司法保护的好经验、好办法。

黄山市检察院侦监处负责人孙子燕、池州市检察院侦监处处长陆树生、祁门县检察院分管检察长王业锋、石台县检察院分管检察长张学斌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会。

    会后,双方共同实地参观了石台县检察院驻牯牛降保护区生态检察工作站以及石台县秋浦河源国家实地公园展示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