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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检察院党支部荣获黄山市第四批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工作示范点称号
时间:2018-11-30  作者:  新闻来源:汪颐康 【字号: | |

    日前,祁门县人民检察院党支部被市委宣传部确定为黄山市第四批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工作示范点。此次,全市共16家单位获评该称号,该院党组织系祁门县唯一入选单位,同时也是全市检察系统唯一入选单位

    近年来,祁门县人民检察院党支部以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党员干部队伍为基本目标,以“学习理念先进、学习主题突出、学习机制健全、学习成效显著”为主要标准,以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工作示范点为契机,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院领导带头宣讲、实地瞻仰革命圣地、撰写调研理论文章等举措,引导激励广大党员干部重视学习、崇尚学习、坚持学习,推动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深入开展,积极营造善于学习、勇于实践的浓厚氛围。

    据悉,2016年以来,该院新建了图书阅览室、荣誉室、院史室,干警在各类报刊上发表理论文章、调研报告9篇,工作信息、新闻宣传稿件200余篇,单位荣获县委先进基层党组织、县市第十二届文明单位、全市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示范点称号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