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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门县检察院多举措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
时间:2019-03-18  作者:  新闻来源:洪声佳 【字号: | |

近日,祁门县检察院结合实际,多举措开展《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内容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刻认识“检察机关是政治性极强的业务机关,也是业务性极强的政治机关”,明确检察工作的政治属性、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深刻认识《条例》的意义、主题、主线、总纲、主体、抓手、贯彻等七个方面内容,牢牢把握政法工作的基本职能、指导思想、主要任务、战略目标和基本原则,增强贯彻执行《条例》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检察工作中不折不扣的落实。

二是强化学习宣传,迅速掀起《条例》的学习热潮。领导班子带头学。2月12日,党组书记、检察长董应平主持召开党组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原原本本学习《条例》,并现场开展交流研讨。全院干警集中学。2月15日,召开春训学习动员大会,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汪颐康宣讲《条例》,从“我们为什么要学习《条例》、《条例》制定工作主要遵循什么原则”等十个方面向全院干警作了解读;2月22日,领导班子、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最高检举行的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专题辅导报告会,听取中央政法委秘书长陈一新所作的专题辅导。学思结合撰写心得。政治部积极组织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联系检察工作实际撰写《条例》学习心得,并择优向县委政法委报送。营造浓厚学习氛围。充分利用“两微一端”、门户网站等平台,做到及时转发、及时跟进,扩大《条例》社会知晓度。

    三是从严从实要求,严格执行《条例》的各项规定。院党组在领导和组织开展检察工作中,着力从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方面,发挥好领导作用。在县委、政法委的领导、支持、监督下,在宪法法律范围内,依法行使检察职责,遵守党领导政法工作的运行机制。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建立健全与检察权运行机制相适应的监督制约体系。切实强化党组自身建设,以党组建设带动党建强起来、业务强起来。切实将《条例》贯彻到政治、思想、组织等各方面,落实到检察决策、执行、监督等各环节,确保检察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