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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门县人民检察院荣获“第十三届黄山市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时间:2020-03-25  作者:陶万德  新闻来源: 【字号: | |
       日前,祁门县人民检察院被市文明委授予“第十三届黄山市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据了解,该院在文明创建工作中,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不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坚持把检察业务作为文明创建的抓手,把队伍建设作为文明创建的主体,立足“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不断深化、做实文明创建工作。通过检察开放日、法治宣传、检察文化建设、志愿服务、文明风尚传播等方式,将精神文明建设融入到检察队伍建设和服务中心大局中,为推动新时代祁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证和强大的精神动力。
       据悉,近年来,该院在全市检察机关工作考评中连续多年进入前三名,生态检察工作品牌《“检察蓝”守护“祁门绿”》荣获2019年全市“政法工作十大品牌”称号,刑事检察部被确认为省“青少年维权岗”创建单位,新建了以“听党话、跟党走”为主题的党建文化长廊,建成了以该院新中国成立以来检察发展史为主要内容的院史室。2017年以来,共有13人次荣获市级院以上表彰。这次该院荣获市级文明单位是自2004年以来连续8届荣获该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