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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门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
时间:2020-03-25  作者:汪兰兰  新闻来源: 【字号: | |
       3月24日下午,祁门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年度第4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会议由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董应平主持,其他党组成员参加会议。
       会上,传达学习了3月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精神,3月1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精神;传达学习了近日中办印发的《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等。
       集体学习后,董检对近期脱贫攻坚工作具体事项作出了安排,并要求,各业务部门立足检察职能,全力做好当前企业复工复产的司法保障工作。最后,董检在总结讲话中指出,中央印发《规定》,是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为全面落实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供了重要保障,院党组和班子成员必须要增强“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强化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的政治担当,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切实担起责任。每个班子成员无论分管什么具体工作,都要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切实抓好分管科室干警对《规定》的学习,做到以学促知、以知促行。二是要准确领会精神,严格落实要求。班子成员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做到守责、担责、尽责,注重运用科学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确保《规定》各项要求在全院不折不扣的落实落地;三是要结合中心工作,推动取得成效。每位班子成员在谋划业务工作时,都要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推动形成工作合力,形成以党建促发展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