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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门检察:上好“三堂课”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化“春风”
时间:2023-08-18  作者:廖腾飞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年来,祁门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在办理刑事案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主导作用,能动履职、担当作为,助力社会治理。今年以来,所办理案件的认罪认罚适用率、量刑建议采纳率均达到90%以上。

上好“内功课堂”,迎“春风”。坚持通过“党组会+党员大会+全体干警会”等形式,组织干警认真学习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相关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和典型案例,促进干警学本领、提能力准确把握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范围和适用条件,以及认罪认罚后“从宽”的如何把握等规定。同时,以案释法,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开展多形式普法宣传。在办理案件过程中,针对犯罪嫌疑人加大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解读和普法力度,确保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正了解认罪认罚的性质和法律后果,引导其真诚悔罪自新。

上好“关键课堂”,留“春风”。画好“同心圆”,检侦配合上形成合力。该院与县公安局联合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督促公安机关履行告知、教育转化职责,在侦查阶段完成退赔、退赃、得到被害人谅解等相关手续,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打好基础、提高效率。同时,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针对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依职权通知值班律师提供法律帮助,为值班律师查阅案件材料提供便利,在当事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时均在辩护人或值班律师的见证下进行。

上好“教育课堂”,送“春风”。“我愿意认罪认罚,感谢给了我一次从宽的机会,我愿意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日前,该院办理的黄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签下了认罪认罚具结书。被告人黄某2022年5月在网络上加了陌生男子微信,为了自己获取贷款利益,在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事实犯罪,仍提供银行卡给他人用于支付结算帮助,情节严重,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告人到案后,检察官对其进行了认罪认罚制度的详细解读和教育,黄某最终认识到了自己所犯下的罪行,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主动退赔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自愿认罪认罚,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为自己争取从宽处罚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