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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门县人民检察院党支部召开2018年度组织生活会暨民主评议党员会议
时间:2019-03-18  作者:  新闻来源:汪兰兰 【字号:大 | 中 | 小】

    2月28日,祁门县人民检察院党支部召开2018年度组织生活会暨民主评议党员会议,会议由该院支部书记凌权旺主持,党员干部共计14人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上首先由政治部主任汪颐康同志领学《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条例》出台的背景、目的和意义进行了介绍,从党的问责工作应当坚持的原则、问责对象、问责情形、问责方式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解读。他强调,全体党员干部要深刻领会,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持之以恒地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随后,与会党员按照自我总结、个人自评、党员互评的方式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每位党员认真剖析了自身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履职践诺担当作为和遵规守纪”等方面存在的差距和不足,对问题产生的原因进行深刻剖析,并提出了具体的整改措施。在批评中,党员们敞开心扉、实事求是、坦诚相见,指出的问题具体实际,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达到了“红脸出汗”效果,有助于进一步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为推动检察工作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思想组织保障。

    最后,全体党员本着认真负责、客观公正的态度,填写了民主评议党员测评表,对党员进行综合评议,评选出了六名优秀共产党员。

    通过此次组织生活会,与会党员在思想认识、理论水平和党性修养等方面都有了进一步提高,并且纷纷表示要把本次组织生活会的精神贯彻到今后的工作当中,以更好地指导业务工作,提高业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