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检务公开,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12月21日,祁门县人民检察院以“规范司法行为、提升司法公信力”为主题开展了2015“检察开放日”活动。
该院此次“开放日”活动邀请了部分驻祁省、市人大代表,市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活动由观看职务犯罪案件庭审,通报2015年以来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进展、近三年来职务犯罪查办以及2015年检察业务开展情况,座谈交流,参观检务公开大厅、办案工作区等四部分内容组成。同时,与会来宾还围绕“规范司法行为、提升司法公信”主题进行座谈交流,并就如何做好基层检察工作提出了诚恳的意见建议。
据悉,该院2015年初以来院严格按照上级检察机关的统一部署要求,并结合基层检察工作实际,将“三严三实”、强化学习教育、内部自查与外部监督贯穿于专项整治工作全过程,认真深入开展了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取得较好的整治效果。截至11月底,该院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37件53人,其中批准逮捕35人,不批准逮捕18人;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刑事案件120件148人,强制医疗案件1件1人,其中已向法院提起公诉97件119人、移送市检察院审查起诉1件4人;依法不起诉7件8人,提出强制医疗申请1件1人。
2013年以来,该院立足检察职能,牢固树立办案保障发展、办案注重效果的理念,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线,坚持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持续加大办案力度,共查办职务犯罪案件25件33人,其中贪污贿赂类案件21件28人,渎职侵权类案件4件5人。贪污贿赂类案件21件28人中,有11件18人系发生在该县范围内,涉案人员工作单位主要是医疗、水电系统,司法行政机关,交通、国土部门等;涉嫌的罪名主要是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和贪污罪三个罪名;法院判决情况:最终被判处徒刑在监狱服刑的有4人,被判处缓刑监外执行7人,被判免刑3人,还有4人的案件正在办理过程中。另10件10人系上级检察机关交办,涉案人员工作单位分别是歙县环保局、发改委、财政局,市规划局,合肥市巢湖经济开发区等。侵权渎职类案件4件5人,全部发生在该县机关单位,分别是林业系统3人、乡镇规划部门1人、公安系统1人;涉嫌的罪名主要是玩忽职守罪、徇私枉法罪和滥用职权罪,目前已办结的3件3人案件,县法院均作出有罪判决,还有1件2人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