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上级检察机关关于一体抓实检察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的决策部署,落实出庭公诉能力建设“三促三提升”专项行动。4月28日上午,祁门县人民检察院开展首次刑检部门“月讲评”活动。

本次“月讲评”活动中讲评的3件质效较高案例,其中2件是证据不足不批捕、后被侦查机关撤案的案件。1件是交通肇事致人重伤、审查起诉阶段促成双方当事人就民事赔偿达成协议并取得谅解后作相对不起诉的案件。同时还讲评了1件逮捕后被判处有期徒刑缓刑的交通肇事案件。
会上,承办人自我分析总结汇报,再由参会人员发言评析,逐案进行分析讲评。讲评人对质效较高案例重点汇报了案件履职过程,分享办案做法、成效、感悟。对捕后缓刑案例重点汇报了案件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总结反思并提出改进措施。

此次“月讲评”会议,从案件事实认定、证据审查、法律适用、办案质效等方面进行案件回溯分析,旨在查不足,找方法。总结了办案经验和成效,充分彰显示范引领效应。在肯定质效较高案例亮点的同时,也指出了个案办理中存在的不足。强调要转变司法理念,注重案件事实认定和证据审查,增加办案亲历性。同时提出要在办案中对标高质效标准,注重总结提炼。实现“质量评查、问题整改、能力提升”的良性循环效果。
下一步,祁门县人民检察院将聚焦主责主业,找准问题路径,提升业务素能,做实“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继续一体抓实“三个管理”。通过“月讲评”活动来达到以讲促学、以评促改,讲出问题、评出效果。助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进一步提升刑事检察工作办案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