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祁门县人民检察院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结合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我院干警前往凫峰乡现场调查,切实关注乡村环境卫生。
检察干警经过现场调查,了解到环境污染源有两处,一处是村民养猪场的粪便未科学处置,任意排放;另一处在恒峰村充风组程充坞山沟随意堆放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污染了环境。之后,我院向县环保部门及当地乡镇政府发出了诉前检察建议,督促依法进行整治。
此次前往乡村调查走访是祁门县人民检察院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持续开展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有效保护了凫峰乡的环境,还周围村民一个绿水青山。